作者ying78331 (翎)
看板Salary
標題Re: [問題] 提離職但老闆翻臉的後續
時間Sun May 10 18:33:03 2015
原文吃光光 要是我會照勞基法離職預告時間提離職,不會說如果公司需要會多留時間,我自己是傾向 先離職再找新工作,因為很多事情不一定是自己想的這麼順利。 原po已經給老闆認為可以做到六月底,後面是因為找到新工作才打破可以做到六月底這件 事,這舉動可能打破老闆訂的計畫,所以可能是他如此生氣的原因。 如果原po 還是要在同業界繼續做,不要處理的太難看比較好,畢竟不管圈子大不大都可 能遇到,而且...老闆還知道原po 要去哪間公司,這其實也是禁忌,通常不該給前老闆知 道之後要去哪間新公司.... 但我不確定法律上原po還沒到法定預告期,就這樣沒去上班是不是正確的,這可能要請專 業的網友來解說了。 以上是自己想法提供給原po參考。 看到原po補充老闆好不著急,員工都要走了還不找可以馬上上班的.... -- Sent from my Android 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4.74.18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Salary/M.1431253985.A.8A2.html ※ 編輯: ying78331 (101.14.74.182), 05/10/2015 18:35:21 ※ 編輯: ying78331 (101.14.74.182), 05/10/2015 18:37:51
→ michaelgodtw: 換我先走!繼續找其他大的公司!反正有OFFER了 05/10 18:37
→ ying78331: 也是可以啦,就一切照正常法律走囉,預告多久就是多久 05/10 18:40
→ ying78331: 走。 05/10 18:40
推 roder: 現在事情已經不可能收得漂亮,都拖多久了 05/10 19:01
→ roder: 當初只要寫照勞基法規定10天後離職,老闆要談再說 05/10 19:02
→ roder: 反正日期先壓好,薪水算到什麼時候講清楚 05/10 1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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